2016年两校联招考试华侨大学报名点报名须知
为做好2016年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考试(简称“两校联招”)报名相关工作,现公布须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以当年主管部门公布之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港澳
台、海外华侨、华人和外籍学生均可报考,报名条件如下: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
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
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
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及由泉州、厦门、福州其中一地
的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参加报名;侨居
时间从考生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后开始计算。
备注:我校不接受通过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移民的考生报名。
4.外籍学生:持所在国护照,且须有中国居留许可签证页,不能同时持有中国国籍。
二、现场确认时应备报名资料
1.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自行打印)2份;
2.准考证(须自行打印,可上传电子照片或粘贴纸质照片)1份;
3.身份证件(具体参考以上报名资格所要求)、学历证明、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单(正本1
份、正本复印件2份,正本仅供审核,正本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附件提交),如学历证明和
中学成绩单为外文,须同时附上经中国大陆公证机关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4.三张一寸的彩色免冠相片(2张贴在2份报名表上,1张贴在准考证上,如有上传电子照片,
准考证可不用贴照片)。
5.考生个人近期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材料原件。
以上港、澳、台、华侨考生在华侨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时,均须提供由泉州、厦门、福
州其中一地的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其中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最近一年内(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华侨考生
提供最近4年内(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出入境记录查询结
果》必须能体现出符合报名要求的侨居时间,如果存在年份跨度问题不能体现,则需延长查询
时间范围,如最近5年或最近7年内的出入境记录。
如考生提供以上相关报名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协同当地公安
部门对相关考生及人员依法做出处理。
新生入学后,我校有权利随时对其体检结果或个人身份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入学报考规
定的,我校将取消其学习资格。
三、报名费:500元人民币,华侨大学报名点采用银联POS机刷卡收费,不收现金,请考生自备“银
联”标识的信用卡或借记卡。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1日,报名网址:http://lxlz.jnu.cn/
五、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31日(周六周日等公众假期除外)。
报考两校联招的考生必须到两校联招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
港澳台考生可选择在以下指定的泉州或厦门确认点进行确认,华侨考生和外籍考生必须在泉州
校区确认点进行确认。
1.华侨大学招生处确认点(泉州校区)
工作时间:3月16日至25日,及31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3月28日至30日
泉州校区确认点不接受报名确认申请。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五楼513室招生处外招科(进
学校正大门后前行二十米右侧)
联系电话:0595-22695678
2.华侨大学招生处确认点(厦门校区)
工作时间:3月28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十楼1003室招生
处办公室(进学校正大门后左前方26层高大楼)
联系电话:0592-6161258(仅3月28日接受咨询)
3.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招生办确认点(厦门市集美区)
工作时间:3月29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8号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招生办公室(厦门大桥附近,龙舟
池旁)
联系电话:0592-6068011
4.香港地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1日,具体确认时间以香港中旅各报名点通
知为准。
5.澳门地区(澳门中华教育会)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11日,具体确认时间以
澳门中华教育会通知为准。
6.广州地区设在暨南大学,详情可咨询暨南大学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85220130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5日,科目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场设有香港、澳门、广州、厦门四个,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厦门考场设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即3月29日报名确认点所在),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嘉
庚路8号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厦门大桥附近,龙舟池旁),联系电话:0592-6068011。其他考场
的地址与联系方式可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
考试录取工作实行“3+1”形式,单科150分,满分600分。具体考试科目内容为:
1.必考科目:中国语文、英语、数学;
2.选考科目:一科(按招生专业一览表要求于网上报名时选择);
3.考试范围按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办公室编印出版的《入学考试复习大纲(2016-202
0)》规定的内容。
备注:
(1)《考试大纲》购买地点:
暨南大学出版社,联系电话:020-85225284;
香港中国旅行社旺角分社(地址:香港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号得宝大厦2楼,联系电
话:852-27895888);
香港中国旅行社湾仔分社(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1号,联系电
话:852-28323888);
澳门珠新图书有限公司(地址:澳门望厦体育馆斜对面,联系电话:853-28421307,
传真:853-28520166)。
(2)两校联招考试复习丛书及试题集可在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教材中心购买(地址:广州市
广园东路377号,联系电话:020-87205055)。
八、发榜与入学
凡通过两校联招考试被我校录取者,均寄发《录取通知书》及交款通知书,本科和预科的
录取名单将于六月中下旬在网上发榜。
香港新生应按缴费通知单指定时间到香港北角南洋商业银行交款,交款后到华侨大学香港
办事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澳门新生应按缴费通知单指定时间到澳门中国银行交款,交款后到澳门中华教育会领取录
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以考生报名时所留通信地址为分发依据,具体如下:
(1)香港地区地址经华侨大学香港办事处寄发缴费通知单;
(2)澳门地区地址经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寄发缴费通知单;
(3)其他地区地址由华侨大学招生处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考生可在报名查询录取结果网
页查看快递单号。
为保证邮寄无误,考生请务必在网上报名时详细准确填写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境内地址
必须对应境内的联系电话,境外地址必须对应境外的联系电话,且必须保持联系电话在6月至8
月期间信号畅通。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准时入学。无故逾期两周不到校者按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处理,已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包括身份等相关报名资料的核查,如经学校核查后存在弄虚
作假情况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退学。
九、2016年招生专业一览表(以2016年3月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备注:
(1)理科学生可报读所有专业;文科及商科学生可报读除理工类外的所有专业;
(2)选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含动画>、环境设计<室内设计>、产品设计、音乐表演、音
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及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不加试专业课程,但要求学生必须具有
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持有相关专业等级证书或大赛获奖证书,以供华侨大学随
时审定。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和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可申请转入其他普通类本科
专业,其他普通本科专业亦不可转入以上所述专业;我校原则上仅招收第一专业志愿填
报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含动画>、环境设计<室内设计>、产品设计、音乐表演、音乐
学、舞蹈表演、舞蹈学及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
(3)报考英语专业、全英文教学专业及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专业的考生,我校将适当
考虑英语单科成绩。报考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我校将适当考虑数学单科
成绩。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良好,经学院推荐及审核,学生可申请免试就读研究生相关课程。
关于预科A班及B班的说明及直升本科办法:
(1)录取为我校预科A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成绩合格者,可直升我校相关本科专
业学习;
(2)录取为我校预科B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有机会可直接保
送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3)录取为我校预科B班的学生,原则上需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成绩合格,升入预科A班继
续学习。
(4)在预科B班学习期间,学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下一年的其他类型招生考试(如两校联招和
港澳台全国联招等)。若考试成绩合格,可被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录取;
(5)本科专业选择:直升本科选择专业时,理科班学生可在所有专业中选择,文科班学生可
在除理工类外的所有专业中选择,文理生均可选择艺术类及体育教育专业。
十、学费与宿费(以福建省物价部门当年最终审批为准)
1. 我校本科课程采用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具体收费情况根据学生每学年实际选修学分计算。
2.“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学生赴美学习期间按美方大学相关规定标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美方合作大学为项目学生提供数额不等的奖学金。
十一、本须知由华侨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杨思椿科学馆五楼
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邮箱:hqdxjwzs@sina.com
2016年1月